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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私设暗管被开5.2亿“天价”罚单!生态环境部:史上“最严监管”开始了

  • 发布时间: 2023-02-10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做出了明确的部署。

01

四年摸底排查,溯源120000+个排污口

生态环境部门紧扼污水离岸「咽喉」

 

《通知》强调,要把“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管”作为抓手,全面推进“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的各项任务,并将其细化分解成“三年三步”的整治目标:

 

2023年底前,完成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体)、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

 

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实施意见》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

 

这是继去年发布《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再一次将“入河入海排污口”推送到生态环境治理队伍前列。

 

也就是说,国家对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攻坚行动全面打响

 

 

要知道,自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就会同相关省市相继启动了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流域等七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的排污口排查工作。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9-2022年期间,分别排查出长江入河排污口60292个,渤海入海排污口18886个,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20876个,黄河上游和重要支流约17000个排污口,其他流域和区域也在持续推进中。

 

与以往各地及各有关部门统计数据不同的是,此轮大排查出的排污口数量增加了约20-40倍

 

02

无证排污、私设暗管、擅建排口

中央督察数年通报百余例“排污口”典型案例

 

我们都知道,污染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关键在排口,核心在管网。

 

作为连接水里和岸上的重要关口,身处仅次管网问题的第二梯队,排污口可谓是腹背受敌。

 

排污管网多深埋地下,盘根错节,其雨污混接、无序建设、老旧漏损等情况往往使得排污口难以溯源和追责。

 

排污单位无证排污、借道偷道违排、私设暗管偷排混排、擅建排口直排等问题又层出不穷,广泛涉及工业、生活、农业等多个领域,入河入海排污状况不容乐观。

 

除此以外,排污口一封了之、污水来源不明,“找不着主、没人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执法不到位等现象也较为普遍

 

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下沉地方省市期间,就曾多次反复通报和批评“排污口”相关负面事件:

 

  • 江苏省淮安市盐河城区段3公里河道内竟有5个雨水排口在晴天排污,每天超2000吨污水直排河道;

     

  •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通过3条排污沟渠将污水违法排入附近溶洞,对独特的岩溶生态系统和地下水造成严重影响;

     

  • 西藏空港新区吉雄干渠部分河段沿岸遍布污水排口,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排,对吉雄干渠水质造成较大影响;

     

  •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平罗化工产业园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85万吨尾水排至距离黄河干流仅2.6公里的尾水库,致使水体颜色发黑、气味刺鼻,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茅岭镇直排茅尾海的11个排水口水质重度污染;北海市2020年监测的入河排污口中50%以上超标

 

据中国环境统计,近5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仅通报的私设暗管、借道排污的案例就高达100余例,更不要说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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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史上最高罚单:因私设暗管偷排被罚5.2亿

巨额罚款也堵不住“屡查屡现”的企业排污口

 

在生态环境部数年排查整治过程中,更是对一些违规排污的企业做出了相应行政处罚,甚至是巨额罚款。

 

2019年,江苏南京某污水处理公司因连续数年将未处理的高浓度废水通过私设暗管的形式将其直接排入长江,期间还篡改了在线监测仪器的相关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最终被法院开出5.2亿元的污染环境“最严厉罚单”

 

2021年,河南某焦化企业被发现将大量超标污水混入雨水系统间接外排至附近河道旁,当地环境保护局最后以“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出7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山东东营市某药厂因排污口申报数量与实际不符,被当地生态环境局开出11.5625万元的罚款。

 

2022年,常州某新材料公司被举报酸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随后经有关部门查处部门情况属实,且该单位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局拟对其处罚50.4万元。

 

2022年,江西某医院因未按规定擅自设置排污口,将部分医疗废水通过城市雨水管网排入县城小东湖,被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35万元。

 

从生态环境部排污口监督治理工作经验来看,现有排污口底数尚未摸清,新建排污口暗藏隐患,企业违规排污“内藏玄机”,排污口的查和治并不简单。

 

如何发挥中央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压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成为接下来三年摆在生态环境部门面前的新命题。

 

值得注意的是,处在“史上最严监管”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行动的大背景下,污水纳管收集、出水提质增效、排污全面监管或将加速释放一大批管网、污水厂和智慧水务等的建设工程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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